力争一周内赔付及预赔付30%以上 金融监管总局要求加大保险预赔付力度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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人民网北京8月13日电 (记者杜燕飞)金融监管总局日前向各监管局及保险行业下发《关于加大保险预赔付力度 着力做好防汛救灾保险理赔工作的通知》(以下简称《通知》)。《通知》强调,各有关监管局要指导辖内保险公司结合受灾受损情况,分区域、分险种、分行业、分步骤细化理赔举措,力争一周内实现赔付及预赔付达30%以上、月底前车险达90%以上,同时要着力提升低收入群体、新市民、小微企业等被保险人的预赔付比例。

《通知》要求,加强协同配合、争取政策支持。各有关监管局要指导保险公司加强与当地政府的汇报沟通,在省级工作专班的统一指挥调度下,尽快摸清保险标的受灾受损及保险保障情况,及时获取受灾受损证明文件,为赔付和预付赔款打下坚实基础。

“要创新方式方法、提升理赔质效,保险公司主要负责人要深入一线开展理赔调度,加大对受灾严重地区的支持力度。通过在农险中运用无人机等科技查勘手段、在车险中推行查勘定损互认机制、在企财险中施行一企一策服务政策等,不断优化理赔服务模式,实现能赔快赔、应赔尽赔、合理预赔。”《通知》指出。

《通知》表示,要强化工作督导、优化政策宣传,各有关监管局要持续加强理赔进展督促、做好投诉举报受理。保险业协会要研究制定大灾理赔标准、建立大灾预赔机制,各单位要联合政府部门广泛开展保险政策宣传、及时准确报送理赔相关数据等,协同一致有效发挥保险灾害“减震器”和社会“稳定器”的功能作用。

8月10日至11日,金融监管总局党委书记、局长李云泽率队赴北京、河北调研督导金融支持抗洪救灾工作时表示,当务之急是全力以赴做好保险理赔工作。要坚持“特事特办,急事急办”原则,最大限度简化理赔流程和手续,开辟“绿色通道”,切实做到能赔快赔、应赔尽赔。要加大预赔付力度,主动靠前服务,尽可能提高预赔付比例,在大灾面前体现保险温度。要积极推广“联合作战、提级调度、分片负责、快速施援、统一标准、互通互认”的保险理赔模式,全行业统筹调度、齐心协力,切实发挥保险作为灾害“减震器”和社会“稳定器”的功能。

金融监管总局发布的数据显示,截至8月12日10时,河北等16个受灾地区的保险机构收到保险报案26.06万件,估损金额97.82亿元,目前已赔付案件11.4万件,赔付金额14.5亿元。

据介绍,下一步,金融监管总局将继续加强统筹协调,指导受灾地区派出机构和保险公司扎实做好防汛救灾各项工作,研究制定金融支持灾后恢复重建具体举措,全面提升金融服务的及时性和主动性,打好打赢防汛救灾和受灾群众保障攻坚战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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